事关医保,8月1日起调整!
时间:2024-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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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多地调整医疗保障政策,7、8月开始实施,如:河北省提高门诊统筹支付限额,增加慢性病病种;安徽省将部分辅助生殖技术纳入医保;上海市提升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限额;山西省优化门诊统筹政策,提高支付比例和限额等,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河北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河北省财政厅近日发布《关于调整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待遇的通知》,对年度支付限额、支付比例等进行了调整。
执行时间:自2024年8月1日起实施。
保障范围:按时足额缴纳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参保单位和参保职工。
待遇标准:
1.在职职工门诊统筹待遇
45岁以下,医保统筹基金政策范围内年度支付限额由原2000元调为3500元,45岁(含)以上,医保统筹基金政策范围内年度支付限额由原3000元调为4500元,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由原50%调至60%。
2.退休职工门诊统筹待遇
医保统筹基金政策范围内年度支付限额由原3500元调为6000元,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由原60%调至70%。
同时,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河北省财政厅发布《关于省本级医疗保险增加门诊慢性病特殊病病种的通知》,决定在省本级原有门诊慢性病特殊病的基础上,增加21种慢性病、3种特殊病。通知自8月1日起实施。
河北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险新增门诊慢性病种类及年度限额
二、安徽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将部分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通知》,自8月1日起将部分治疗性辅助生殖技术纳入医保。
1.明确服务项目价格
根据国家医保局《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要求,废止“B超下采卵术”等41个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修订“睾丸或阴茎海绵体活检术”1个项目内涵,整合设立“取卵术”等12个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并制定价格,统一规范全省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管理。
2.明确医保支付属性
将“取卵术”等8个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其中:纳入医保甲类管理的项目有“取卵术、人工授精、精子优选处理、取精术”,4个项目发生的费用全额计入医保报销基数;纳入医保乙类管理的项目有“胚胎培养、胚胎移植、组织与细胞活检(辅助生殖)、单精子注射”,4个项目发生的费用先由个人自付10%,剩余90%的费用计入医保报销基数。同时,“取卵术、胚胎培养、组织与细胞活检(辅助生殖)、单精子注射”4个项目,参保患者每人、每项目累计最高可报销3次。
3.明确医保报销待遇
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省内经批准开展辅助生殖且纳入医保定点管理的医疗机构发生的辅助生殖门诊费用,医保实行单行支付,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费用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分别为70%、5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1.5万元、1万元。
4.明确医保结算方式
省、市医保部门组织做好辅助生殖类医疗费服务项目及价格的贯标工作,更新维护医保信息平台,新增“辅助生殖门诊”医保结算类别。参保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费用实行医保联网直接结算,联网结算不成功的,参保患者相关医疗费用可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手工报销。
三、上海
上海市医保局近期发布《关于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024医保年度转换有关事项的通知》。
1.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计入标准
2.职工医保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门急诊自负段标准、住院(含急观)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
2024医保年度,职工医保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从61万元提高到63万元,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仍由地方附加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0%,其余部分由职工自负;门急诊自负段标准、住院(含急观)统筹基金起付标准继续按照职工医保规定的定额标准执行,不作调整。
四、山西
山西省医保局与省财政厅、卫生健康委员会和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关于改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政策的通知》(简称《通知》),从7月1日起施行。
1.提高年度支付限额
在职职工: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从1800元提高至2500元。
退休人员: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从2000元提高至3000元。
2.优化起付标准
继续执行按次起付标准,但年度累计达到300元后,不再设起付标准。
不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分别为:
一类80元/次;
二类50元/次;
三类及以下30元/次。
3.提高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在职职工在一类、二类、三类及以下收费类别定点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分别提高至55%、60%、65%;退休人员则分别提高至60%、65%、70%。
定点零售药店的支付比例按照三类及以下收费类别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执行。
4.降低乙类药品先行自付比例
全省统一的乙类药品先行自付比例调整为5%。
来源:综合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官网、安徽省医疗保障局、51社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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