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贴:不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时间:2023-11-13
浏览: 1272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不仅保障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约定了劳动双方的行为。但实际生活中,往往有些企业或者劳动者因种种原因,没有遵守法律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对于这些情况,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应该怎么办呢?
1、如果劳动者单方不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该怎么办?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2、如果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该怎么办?
这里要注意时间:
①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注意:这里提到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②满一年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3、经济补偿怎么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注意:
①工作年限应该是由劳动者入职之日起开始计算,然后到辞职那一天。
②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③这里提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经济补偿是按应发工资计算,而不是按实发工资计算。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提示
确定